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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加快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要重点引导、培植、壮大农业服务型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营销、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创新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合作经营。结合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创活动,培育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合作社,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合作组织优先纳入各级政府扶持目录。支持基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采取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强化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管理和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服务。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发展公益性与经营性有机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快推进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深耕深松、推广良种、宽幅精播、测土配肥、统防统治、机播机收等托管服务,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发布和跟踪验证,引导农业生产者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成果。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集成配套和转化推广。加大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项目实施力度,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加强实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和应用。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着力解决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培养壮大土地托管职业农民队伍。

四、全力支持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意见》,组织开展好粮食高产示范区创建,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参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高产创建活动。要将规模化服务与高产示范基地创建相结合,把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优势、政策支持优势与土地托管服务优势结合起来,使各项政策、技术措施和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使用措施得以整体性落实。通过大力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良种、良法、良机研发推广力度,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不断挖掘良种和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潜力。支持各类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等方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打井作业、农资统销统供等服务,不断提高粮食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机械化水平。

五、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资监管,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和鼓励各类经营性服务主体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模式,推进精准施肥、科学用药,提供放心、优质、价廉的农资产品,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引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品牌带动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鲜食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的质量可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六、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各类主体推广水肥一体化、农药减量控害、生物活性有机肥等清洁生产新技术,开展降解地膜试点试验、建立标准地膜回收机制,积极探索种养结合、粮经结合、农艺农机结合等新型高效生态农作模式。稳步发展农村沼气,搞好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着力推进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规划,鼓励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肥料化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六项工程建设,依托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大力推动以休闲农业为主的创意农业发展。

七、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机制,引进高新技术、新型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大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之间开展要素合作,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合作制为主导的经营机制,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新模式。发挥农业产业基金的作用,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创意、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二三产业,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从事流通服务等,支持市场经营服务主体通过开展农业服务规模化,发展订单农业,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密切与农业龙头企业产权联结。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长产业链,做大价值链,将二三产业形成的附加值更多地留在农村,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收益。

八、合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支持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以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为切入点提升扶贫开发效果。深入实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工程,将行业扶贫与下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相结合,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的合作,把供销社的服务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合作社的经营优势、信用互助组织的资本优势结合起来,帮助贫困村搞好生产经营和销售服务,实现农民、村集体、合作社多方共赢。大力开展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联合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两带一帮”(带小户、带散户、帮贫困户)工程,确保“两带一帮”对象发展生产用材用料低于市场价格。

九、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各级农业、供销部门要强化工作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各级农业部门要将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引导作用,扶持推动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纳入对各类主体的监管考核内容,对为农服务能力强、贡献大的主体优先给予扶持。各级供销社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创新服务产品,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要注重总结基层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宣传工作成效,着力构建为农服务协同推进的良好机制,营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